巴基斯坦石油和巴基斯坦天然氣概況 |
巴基斯坦能源匱乏且能耗結構嚴重失衡,對石油和天然氣產品依存度高達79%左右,且年需求量還將分別以5.7%和7.5%的速度增長。巴政府在《巴基斯坦2030遠景展望》中指出,2030年巴石油和天然氣產品需求量分別達到68.4億噸和1625.8億噸油當量。油氣資源開發情況和供應穩定與否對巴社會經濟發展有著重大影響。
油氣資源分布及開發現狀
巴境內氣多油少。油氣資源主要分布在北部波特瓦(Potwar)盆地、南部印度河盆地(共約82.7萬平方公里)和近海大陸架。初步估算天然氣總儲量約為79848億立方米,探明可采儲量為14914億立方米,其中已開采5377億立方米。石油總儲量約為270億桶,探明儲量8.83億桶,其中已開采5.59億桶。
從產能上看,2005-06財年巴天然氣日產量1.09億立方米,同比上升4.1%,原油日產量65,577桶,同比下降0.8%。從消費上分析,自1952年在俾路支省發現蘇伊氣田后,天然氣使用比例不斷上升,目前已占總能耗的一半以上,且基本實現自給自足,但原油產量僅占需求總量的18%,需大量進口,2005-06財年共進口原油860萬噸、石油產品600萬噸,使用外匯66.52億美元,居進口產品第一位。
目前在巴從事上游勘探開發企業約24家,其中15家為外資公司,年產原油320萬噸,天然氣396億立方米。其中國家油氣開發公司(OGDCL)是最大油氣公司,約占全巴48%的石油產量和22.1%的天然氣產量;大中型煉油廠6家,主要石油銷售公司4家,主要天然氣銷售企業2家――蘇伊北方天然氣管線公司(SNGPL)和蘇伊南方天然氣公司(SSGCL),天然氣輸送管線長達8000公里,遍布全國各大城鎮,配送管線達53000公里,消費者達3600萬人。
油氣資源開發規劃、政策及前景展望
01、油氣開發10年規劃
政府近年加速開發油氣資源,為擴大勘探開發范圍,擬出臺的新石油政策中,按區塊所在地安全形勢、開采難易程度、投資風險等將全國劃分為4大區域,各區域油氣產品實行不同銷售價格。為促進私人投資,還制定了“油氣10年規劃”,主要內容包括:
政府負責制定政策,但不干預行業具體運作;
年鉆井能力提升至100口,日產油量提高到10萬桶,年煉油量增加600萬噸;
石煉產品年進口量下降至總消費量的90%,逐漸減少直到取消燃油進口;
建設跨國油氣管線,降低運輸成本;
擴大儲備能力,使之滿足全國使用45天;
加大研發力度,如消除汽油含鉛量,柴油含硫量降至0.05%,發展壓縮天然氣為柴油替代品等;
鼓勵跨境清潔能源貿易,促進區域能源合作。
02、國際油氣管線規劃
巴本土油氣資源總量不多,預計2010年左右,境內原油和天然氣產量開始下降,因此政府自上世紀90年代起積極推動修建跨國油氣管線,希通過管線從海灣、西亞和中亞輸入油氣,緩解國內能源困局。
(1)土庫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管線(TAP):該管線長1700公里,總投資約35億美元。土方承諾30年內每天向巴供氣9056萬立方米。為打通其油氣產品在印度洋的出海口,土方于1991年提出該設想,但管線需途經阿富汗,在阿局勢尚未穩定前,難有實質進展。
(2)伊朗-巴基斯坦-印度(IPI)管線:全長約2700公里,總投資約70億美元,其中巴境內全長在750-1050公里之間。建成后,伊每年輸出280萬噸液化天然氣。1996年伊朗提出修建管線的設想,當時因印巴關系不和,再加上兩國對該管線部分技術和細節方面分歧較大,而被束之高閣。隨著印巴兩國經濟增長,能源需求不斷激增,加上印巴關系緩和,該管線被重新提上議事日程。三方聯合工作組先后就該項目線路規劃和設計、天然氣定價等進行磋商,進展明顯。伊、巴、印各有所需,積極推動,因此在巴3條國際管線規劃中該管線進展最快。最大不穩定因素在于伊朗局勢變化。
(3)卡塔爾-巴基斯坦(QP)管線:1991年提出修建,雙方曾有數輪磋商,但因卡方興趣不大,幾無實質進展。
03、油氣開發有關政策
為滿足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巴政府每年需動用大量外匯進口原油和石油產品,尤其近年國際油價飛漲,巴政府更加清晰地認識到開發本土油氣資源的重要性,在原有政策基礎上不斷出臺新的優惠措施,積極鼓勵和吸引國內外投資者,主要包括:
從事上游勘探開發和下游煉油、銷售企業均可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
政府將進一步完善優惠政策、配套法律法規,增加透明度;
政府負責修建油氣輸送管線,如由企業修建,則由政府補償修建費;
鼓勵私人投資油氣領域基礎設施和產品配送網絡建設,最高持股比例可達100%;
建煉油廠無需政府審批,油廠和煉廠進口機械設備享受零關稅,初始折舊可高達50%,允許自任
何國家、地區進口原油,在滿足內需前提下,煉油廠可出口剩余產品;
放開石油、天然氣成品銷售。
為進一步鼓勵投資者進行海上油氣開發,政府還出臺了下列措施:
引入生產分享協議;
投產后前4年無需繳納開采使用稅,第5年按5%比例繳納,第6年為10%,此后每年為12.5%;
公司營業稅最高稅率為40%(陸上石油開發為50-55%);
前期勘探鉆井所需機械設備進口免關稅,出油投產后調整為3%;
所有成品銷售價格按1994年石油政策規定執行;
政府60天內須完成企業鉆探許可申請審批,對有爭議申請,亦需在120天內予以回復。
04、國內安全形勢是主要制約因素
巴油氣資源集中在經濟落后地區,安全形勢嚴峻,成為制約其本土油氣資源開發的主要因素。大型天然氣田主要分布集中在俾路支省,僅蘇伊氣田產量就占全國的45%天然氣產量。該省同時也是巴重要能源通道,規劃中的三條國際管線或途經或最終到達該省。該省卻是全國最落后、最不穩定省份,80%地區仍實行部落統治。部落勢力未能從該省油氣礦產資源開發中獲取應得利益而長期對聯邦政府耿耿于懷,油氣開發企業和管線也成為了他們主要攻擊目標之一。
另一個油氣集中地西北邊境省也是部落聚集區,巴政府今年初開始對藏匿在該省內外國武裝分子實施“清剿”,引起叛亂武裝的反彈,他們甚至曾公開聲稱不允許外國人進入,使得投資者和作業者望而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