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名:格林納達(Grenada)
獨立日:2月7日(1974年)
國慶日:2月7日(1974年)
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5∶3,旗面四周為寬度相等的紅色寬邊,上下寬邊中各有三顆黃色五角星;紅色寬邊內的旗面為兩兩相等的四個等腰三角形,上下為黃色,左右為綠色。旗面中央為紅色小圓地,內有一顆黃色五角星;左邊的綠色三角形中有一顆肉豆蔻圖案。紅色象征全國人民的友愛精神,綠色象征該島國的農業(yè)和豐富的植物資源,黃色象征該國有充足的陽光。七顆五角星代表全國的七個教區(qū),該國居民大多數信奉天主教;肉豆蔻圖案表示該國的特產。
國徽:中心圖案為盾徽。一個黃色十字將盾面分為四部分,黃十字代表該國居民大多數信奉天主教;十字中心交叉處有一只帆船,是為紀念哥倫布發(fā)現(xiàn)格林納達;左上角和右下角為紅地上黃色獅子,表明該國與英國的聯(lián)系;右上角和左下角有肉豆蔻和香蕉圖案,為該國的主要農作物。盾徽上端為飾有花冠的頭盔和花環(huán);左側為灰色犰狳和可可樹,右側為紅睛藍鴿和椰樹,代表該國特有的動植物資源。基部為起伏的山巒環(huán)抱著蔚藍的火山湖,底部的白色飾帶上寫著“順從上帝的旨意,我們從事建設,如同一個人前進”。
自然地理:344平方公里。位于東加勒比海向風群島的最南端,由主島格林納達及卡里亞庫島、小馬提尼克島等組成。
人口:9.95萬(1992)。黑人占84%,混血種人占12%,印第安人占30%,白人占10%。英語為官方語言。居民多數信奉天主教,其余信奉基督教和其他宗教。
首都:圣喬治(St. George's)
簡史:原為印第安人居住地。1498年被哥倫布發(fā)現(xiàn)。1650年淪為法國殖民地。1762年被英國占領。1763年2月10日根據《巴黎條約》,法國正式將格轉讓給英國,1779年由法國重占。1783年根據《凡爾賽條約》歸英國所有,從此淪為英國殖民地。1833年成為向風群島政府的一部分,此后由英國女王委任的向風群島總督管轄。1958年參加西印度聯(lián)邦,至1962年該聯(lián)邦瓦解。1967年取得內部自治,成為英國的聯(lián)系邦。1974年2月7日宣布獨立。
政治:1974年生效的憲法規(guī)定,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總督為英國女王和格林納達的代表。由參眾兩院組成的議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構。內閣是政府行政機構,總理是政府首腦,直接領導內閣。
外交:謀求與世界上所有友好國家發(fā)展貿易和文化關系;主張加強與北美、歐洲共同體、中南美、特別是與委內瑞拉、巴西和墨西哥的關系。1985年10月1日,格林納達同中國建交。
與中國關系:1989年8月7日,格林納達因同臺灣當局建立所謂的外交關系,中國宣布中斷與其外交關系。 |